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医药动态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第 10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12 15:23:39

  (八)重视民族医药文化保护和传承

  制定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优惠政策,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设立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经费,资助民族医药文化建设重大项目,加强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强民族医药文化研究,开展民族医药文化资源普查,为民族医药文化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对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有代表性的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四、重点项目

  (一)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20~30个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争取2~3个中医药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世界记忆名录”。

  (二)中医药文化精品创作: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精品300个(包括科普图书、音像、网络、动漫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三)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深入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在全国举办5000场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