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 6 页
06. 讼(卦六)
天水讼
争论 乾上
诉讼 坎下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既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 绿色通道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