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古籍文献 >> 中医书籍 >> 中医基础理论 >> 正文

中医基础理论五行学说第 11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五绝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5 9:38:27

4.说明人体与内外环境的统一: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除了将人体的脏腑组织结构分别归属于五行外,同时也将自然的有关事物和现象进行了归属。例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五色等相应,这样就把人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这种归类方法,不仅说明了人体内在脏腑的整体统一,而且也反映出人体与外界的协调统一。如春应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气主生发,万物滋生。人体肝气与之相应,肝气旺于春。这样就将人体肝系统和自然春木之气统一起来。从而反映出人体内外环境统一的整体观念。

(二)说明五脏病变的传变规律

1.发病:五脏外应五时,所以六气发病的规律,一般是主时之脏受邪发病。由于五脏各以所主之时而受病,当其时者,必先受之。所以,春天的时候,肝先受邪;夏天的时候,心先受邪;长夏的时候,脾先受邪;秋天的时候,肺先受邪;冬天的时候,肾先受邪。

主时之脏受邪发病,这是一般的规律,但是也有所胜和所不胜之脏受病的。气候失常,时令未到而气先至,属太过之气;时令已到而气未至,属不及之气。太过之气的发病规律,不仅可以反侮其所不胜之脏,而且还要乘其所胜之脏;不及之气的发病规律,不仅所胜之脏妄行而反侮,即使是我生之脏,亦有受病的可能。这是根据五行所胜与所不胜的生克乘侮规律而推测的。这种发病规律的推测,虽然不能完全符合临床实践,但它说明了五脏疾病的发生,受着自然气候变化的影响。

2.传变:由于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内脏之间又是相互滋生、相互制约的.因而在病理上必然相互影响。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从五行学说来说明五脏病变的传变,可以分为相生关系传变和相克关系传变。

(1)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

①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母病及子系病邪从母脏传来,侵入属子之脏,即先有母脏的病变后有子脏的病变。如水不涵木,即肾阴虚不能滋养肝木,其临床表现在肾,则为肾阴不足,多见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等;在肝,则为肝之阴血不足,多见眩晕、消瘦、乏力、肢体麻木,或手足蠕动,甚则震颤抽掣等。阴虚生内热,故亦现低热、颧红、五心烦热等症状。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现水不生木,其病由肾及肝,由母传子。由于相生的关系,病情虽有发展,但互相滋生作用不绝,病情较轻。

②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子病犯母系病邪从子脏传来,侵入属母之脏,即先有子脏的病变,后有母脏的病变。如心火亢盛而致肝火炽盛,有升无降,最终导致心肝火旺。心火亢盛,则现心烦或狂躁谵语、口舌生疮、舌尖红赤疼痛等症状;肝火偏旺,则现烦躁易怒、头痛眩晕、面红目赤等症状。心属火,肝属木,木能生火。肝为母,心为子.其病由心及肝,由于传母,病情较重。

疾病按相生规律传变,有轻重之分,“母病及子”为顺,其病轻;“子病犯母”为逆,病重。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