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外科学-外科治法第 29 页
(二)烙法
烙法,是把火针和烙器在火上加热后,进行手术操作的一种治疗方法。烙法分两种,一种是火针烙法,另一种是烙铁烙法,其适应证与用法均不相同。
1.火针烙法
古称燔针淬刺,是指将针具烧红后刺激患部的治疗方法。分粗针与细针两种,粗针用以刺脓,细针用以消散。细针应用时将针烧红后对准患部速刺速出,目前对瘰疬之病偶而用之,至于其他外科疾病则很少应用,故这里仅介绍粗针烙法。
粗针形如细筷,由铁或铜制成,长约18—210n,针头尖细而圆,针柄较粗,或圆或方。
它是借着灼烙的作用来代替开刀,从而达到脓肿溃破引流,并能防止出血的目的。
适应证:适用于附骨疽、流痰等肉厚脓深的阴证,脓熟未溃,或虽溃而疮口过小,脓出不畅者。
用法:使用时将针头蘸麻油在炭火或酒精灯上烧红,在脓腔低处向上方斜人烙之,脓随之流出。需要疮口开大,可在拔针时向上一拖,取斜出方向;需要疮口开小,可在拔针时取直出方向。一烙不透,可以再烙,烙后可插入药线,使疮口一时不致粘合,便于引流排脓。
至于进针宜深宜浅等,具体要求与切开法相同。
注意点:红肿掀痛的阳毒小疮,用之反增肿痛,加深溃烂;筋骨关节之处,用之恐焦筋灼骨,导致残废;胸肋、腰、腹等部位,不可深刺,否则易伤及内膜;头面为诸阳之会,而且皮肉较薄,也应禁用。
2.烙铁烙法
烙铁古代用银制品,现改用铁或铜制品,其头如半粒蚕豆大小,上有一柄,它主要利用器械烧灼病变处,既可以止血,又能烫治病根。目前以电灼器代替火烙。
适应证:适用于创伤脉络裂断出血,以及赘疣、息肉突出等。
用法:先在患处作局部浸润麻醉后,用烙器烧赤烙之。如脉络裂断,可向出血点烧灼;如赘疣、息肉等,可用剪刀齐根剪除后再烙。
注意点:使用时避免让患者看见,以免引起精神紧张,发生晕厥。血瘤、岩肿等病,禁用烙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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