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节 胎儿期保健第 2 页
五、劳逸结合
生命在于运动,孕妇也必须保持经常而有适度的活动,才能使全身气血流畅,胎儿得以长养,生产顺利。古代医家就告诫过逸对于母子的危害,《小儿病源方论·小儿胎禀》说:“怀孕妇人,……饱则恣意坐卧,不劳力,不运动,所以腹中之日胎受软弱。”《万氏妇人种·胎前》说:“妇人受胎之后,常宜行动往来,使血气通流,百脉和畅,自无难产。若好逸恶劳,好静恶动,贪卧养娇,则气血凝滞,临产多难。”当然,孕妇也不可过劳,不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剧烈的体育运动,以免损伤胎元,引起流产或早产。
孕妇应当动静相兼,劳逸结合。一般说来,妊娠1-3个月应适当静养,谨防劳伤,以稳固其胎。4-7个月可增加一些活动量,以促进气血流行,适应此期胎儿迅速生长的需要。
妊娠后期只能做较轻的工作,体力劳动者要有工间休息,不做夜班,脑力劳动者要保证每天仍有一定的活动。足月之后,又转入以静为主,等待分娩,每天只安排一定时间的散步。分娩前两周应停止工作。,
六、调节情志
七情为人之常情,尽皆有之,但若情志过极,便能伤人致病。孕妇情志过极不仅损害自身的健康,而且因气血逆乱,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素问·奇病论》已经提出:“人生而有病颠疾者,……病名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颠疾也。”所以,孕妇应当精神内守,情绪稳定,喜怒哀乐适可而止,避免强烈的精神刺激,才能安养胎儿。
“文王胎教”的经验还提出,妇女妊娠期聆听优雅的音乐,有利于胎儿的孕育成长。现代研究表明,胎儿具有听觉、感知和反应的能力,胎儿可以对音乐产生反应。现代已经推广胎教音乐的实际应用。
七、谨慎用药
我国历来主张对孕妇用药应当十分审慎,无病不可妄投药物,有病也要谨慎用药,中病即止。古人提出的妊娠禁忌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毒性药类,如乌头、附子、南星、野葛、水银、轻粉、铅粉、砒石、硫黄、雄黄、斑蝥、蜈蚣等;破血药类,如水蛭、虻虫、干漆、麝香,瞿麦等;攻逐药类,如巴豆、牵牛子、大戟、芫花、皂荚、藜芦、冬葵子等。这些药物使用于孕妇,可能引起中毒,损伤胎儿,造成胚胎早期死亡或致残、致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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