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欲不可纵
众所周知,从秦王朝开始至满清帝国的灭亡,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乃至解放之前,淫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始终契在;社会的上层,以历代帝王为代表实行无限制的多妻制,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而美其名曰:“重国广继嗣”,实际是贪图淫乐;在社会的下层,则娼妓盛行,给整个社会文明时罩上了一层阴影。针对这种社会的腐败风俗,我国古代的房中家、养生家、医学家,以及道家都主张房事不可放纵,要节制,并代代相承,屡有发展,成为我国古代房中养生的重要法则。为着把问题说清楚,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叙述,即纵欲的含义;淫风是一种历史的社会现象;历代房中养生家对欲不可纵的见解,纵欲的危害及其病理机制;怎样才能达到节欲,即节制性生活的基本措施。
关于纵欲的认识。有节制的房事生活,有益于男女的身心健康,这是众所公认的;而纵情色欲,轻则致病,重则损寿,亦为事实所证明。但关于纵欲的解释并无确定的含义。古人认为合男女必有一定的法则,凡违悖房事节度,超越自身的身体与心理条件,贪求淫乐者,即为纵欲,例如婚外的luan伦,无疑是纵欲的范畴。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性行为过于频繁。我国古代房中养生家、医家出于固护精液,以养生延年的宗旨,对男女交合的频度都曾有过规定。《玉房秘诀》写道:“人有强弱,年有老壮,各随气力,不欲强快,强快即有所损。故男子十五盛者,可一日再施;瘦者一日一施;年二十盛者,日再施,嬴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二十日一施;七十盛者三十日一施,虚者不泻”。意思是访问,欠的身体有强弱之分,年岁有老少之别,应根据各自的身体条件,而决定行房的次数。一般来说,不应该贪图淫佚,强行的追求就会带来损害。所以男子十五岁,身体强壮的,可一日泄两次,虚弱的一日一次;二十岁,身体健康的,一日泄 两次,虚弱的一日一次;三十岁,身体壮实的,可一日泄一次,身体不好的,四日泄一次;四十岁身体好的;三日泄一次差的四日一次;五十岁,身体好的可以五天泄一次,差的可以十日一次;六十岁身体健康的,十天泄一次,虚弱的二十天泄一次;七十岁身体好的三十天泄一次,虚弱的就不要泄精了。按照人的生长发育过程,以年龄为标准,以身体强弱为依据。而决定行施施泄的频度,是可取的。《千金要方.卷二十七.房中补益》云:“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八日一泄;年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年五十者二十一日一泄;年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孙氏的主张较为保守,而且仅以年岁为根据,可信的成分少。《医心方.施泻篇》写道:“年二十常二日一施,三十三日一施,四十四日一泄,五十五日一泄,年过六十以去,勿复施泄。”完全按照年龄的变化,而规定交合的频度,似属呆板,其态度更为谨慎。由上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同房施泄频度,认为应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同的年龄层次,标准是不相同的;而其差别的依据,就是体质强与弱、阳气盛与衰。此外,还要考虑到季节的差异。《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引《养生要集》云:“春三日一施精,夏及秋天一月再施精,冬令闭精勿施。夫天道冬藏其阳,人能法之,故能长生,冬一施当春百。”意思是说,春天三天泄精一次,夏季与秋季一月泄两次精,冬季就要固守精关,不要施泄了。自然界的规律是冬季使阳气深藏,人能够效法它,就能长寿,冬天泄一次精等于春季泄一百次。
如前所述,古人对行房施泄频度的规定,完全立意于房中养生,现今仍的参考意义,尤其是《玉房秘诀》的规定,更有实际价值。如果从施泄频度分析,在不同的年龄层次,不顾体质条件,超越正常的施泄频度,而行房过多的,均可视为纵欲,狭义的理解,凡贪色者谓之淫,婚外的两性乱lun,无疑是纵欲的表现。
有趣的是,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性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仅与医学、养生学共体联枝,而且渗透到政治、哲学、礼仪、文学等形态与观念中。据有关史料记载,淫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初民社会就已经契在。我国先秦时期,由于性规范不那么严谨,淫风还多少带有一点恋爱的色彩。而自秦统一中国后,淫乱就变成赤裸裸的纵欲。历代帝王都盛行多妻纵欲,并且作为一种制度沿袭下来,兹举其较典型数例:“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后汉书.后纪>)隋炀帝“密诏江淮诸郡,阅视民音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隋书.炀帝纪》)王莽则“遣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乡里所高有淑女者上名。”(《汉书.王莽传》)晋武帝“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使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晋书.武元杨皇后传》)汉桓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宫嫔大率至四万”。甚至多妻纵欲还不够,还要乱lun。历代帝王风流艳事不乏其例。清人史梦兰曾有诗云:“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李,尽得承恩入禁城。”(《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五》)宋徽宗之暗通妓女李师师,是历史上著名的帝王艳事之一;宋理宗也在1253年元夕“呼妓入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东城杂记》)至了明代中后期,明代帝王的滥淫,代不乏人,一代超过一代,花样百出。从明宪宗朱见深开始,就有方士胡僧以献房中行乐的秘方获贵。《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载:“嘉靖年间,诸妄幸进方最多,其秘者不可知,相传至今者,若邵、陶则用红铅……然在世宗中年,始饵此及他热剂,以发阳气,名曰长生,不过供秘戎耳。至穆宗以壮龄御宇亦为内官所蛊,循用此等药物,致损圣体,阳物昼夜不休,遂不能视趄。“这位穆宗阳寿仅36岁。服食丹石热剂,助发阳物,纵欲行乐,自秦始习已成癖,唐孙思邈大声疾呼禁服此类热药,但有禁不止,至明皇达其高潮,这是历代帝王纵欲又一个方面。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臣僚仿效者无疑,就不少文人学士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蓄养侍妾姬人亦不甘人后。唐代韩愈是“道统”自命之人,况且36岁时已经“两视茫茫,白发苍苍,而牙齿动摇“的衰病夫子,家里也有绛桃、柳枝,皆善歌舞。白居易曾写了《上阳白发人》这样“悯怨旷也“的诗篇,且又甚爱其妻,家里也有歌伎樊素、小蛮等多人。韩、白不是风流才子,况且如此,其他就不言而喻了。明代文人学士的风流艳事更是屡见不鲜。当时的江南名士、戏曲家何元朗在宴客时,脱下妓女的绣鞋行酒,而被目为文坛泰斗的王士贞居然“作长歌经纪之“。就是连大名鼎鼎的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戏曲大师汤显祖,得知屠隆患恶病(性病)时,亦定诗以“情寄之疡“。淫风之剧,社会风气之败落,由此可见一斑,从上层阶级家中蓄养侍妾至娼妓的出现,并无一条鸿沟。据史书载,娼妓的出现,可能始于汉。据传汉武帝为了收买军心,始置营妓,以侍军士之无妻室者“(《汉武外史》)。从唐代起,有官妓和家妓。官妓以歌舞为业,或专为官员们宴会助兴。唐代士人与歌妓相恋者极多,其中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多半是才子佳人互相倾慕的结果,与一般妓女与嫖客的关系有所不同。到了宋代,官妓和家妓皆极盛行,官僚、士人与官妓的关系已不限于诗酒应酬,发生性关系者大有人在。至明代,以嬴利为目的的妓院日渐兴盛。娼妓的出现使人们的性关系罩上了一层阴影,给纵欲者提供了条件,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淫风不论来自上层的无限制的多妻,还是来自下层的娼妓盛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曾长期契在。与此同步,反对纵欲的见解,亦每每见诸于房中养生专著中,并逐渐形成为我国古代性医学有关性保健的重要法则之一。
先秦时期,对于色欲问题亦有所涉及。孔子《论语.季氏》云:“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示意青年人不要贪图色欲。《吕氏春秋.情欲篇》指出:“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坚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主张情欲应有所节制。西汉枚乘“七发“视纵欲为“腐肠之药”,等于“戏猛兽之爪牙也”。马王堆汉墓医书中的《十问》、《合阴阳》、《天下至道谈》等,都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房中养生学专著,认为节制性生活,能收到“行年百岁,贤于往者“的效果,《汉书.艺文志》写道:“房中者(性情)[惰性]之极,至道之标,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传曰:‘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及迷者弗顾,以生疾而陨性命。“节制房事者则和平寿考”,纵欲者轻则发生疾病,重则损伤寿命。这一思想,一直为以后的房中著作所遵循。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微旨》对纵欲有精辟之见,指出“若纵情恣欲,不能节萱,则伐年命。”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对房事的目的阐述十分清楚,“然此方之作也,非欲务于淫佚,苟求快意,务契节欲,以广养生也。棵苟欲强身力,幸女以纵情,意在补脑以遣疾也。此房中之微旨也。”反对纵欲是对的,但“补脑”之说纯属主观的推论;如果“兼饵补药,倍力行房”,势必更糟糕。《医心方》集我国房中著作之大成,所论涉及范围广泛,参纵欲的害处亦有精采之笔,“极情逞欲,必有损伤之病”。宋代理学盛行,房中之术走向低谷,有关房中论述者属高论的少。元李鹏飞《三元延寿参赞书》专列《欲不可纵篇》,对纵欲的害处说得淋漓尽致,“乐色不节则耗精,轻用不止则精散”,“欲多则损精”,“恣意极情,不知自异,虚损生也”。所以李氏一再陈述欲不可纵。明《万氏家传四要》更主张节制房事,要“寡欲”,而寡欲的关键的“谨独”,因此,“欲不可纵,纵可成灾,乐不可极,乐极生哀。可谓知养生矣。”养生一直是房中术的主旨,在这里再一次得到印证。《古今医统》有《房中节度篇》,专论纵欲的害处,指出“嗜而不知禁,则侵克年龄,蚕食精魄,开然弗觉,而元神真气去矣,岂不可哀。”故“禁其嗜欲,不至杜绝,虽美色在前,不过悦目畅志而已。决不肯恣其情欲,以伐性命。”明《景岳全书》对房事进行了全面的论述,不落前人窠臼,而具自己新见,指出纵欲不仅可损伤胎儿,引起小产,而且是无子的原因,如娼妓者多无后嗣,由其纵欲有关。高濂《遵生八笺》从养生的角度讨论了“色欲当知所戒“,强调“养生之方,首先节欲,欲且当节,况欲其欲而不知所以壮吾欲也,宁无损害?”并指出戒色欲有十大延年之功,汪昂《勿药元诠》含《色欲伤》一篇,专论房事太过所造成的损伤,“交接无度,必损肾元”。沈嘉树《养病庸言》从自己的亲身体会,告诫人们不能贪享艳福而房事不节,否则就会弄得疾病缠身,尤其是已生病者,更应禁绝房事。清代专门讨论房中之事的著作甚少,对纵欲的危害多是在分析疾病的原因时而具体叙述的,从《内经》开始,房劳损伤被认为是疾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其中又主要是针对纵欲而言的。
总之,在我国的性文化中,一方面是淫风蔓延,经久不衰,关于性欲描写的淫书不断出现,如《如意君传》、春宫图之类,皆是“黄色“之品;另一方面,倡导养生节欲,反对纵欲,对纵欲的危害不异笔墨进行铺陈,亦是源远流长。前者是后者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基础,没有淫风的蔓延,就无所谓欲不可纵观点的形成;后者对于前者又起到某些制约作用。
事实证明,纵欲是百害无一利。对于这一点,古房中家、养生家、医学家都从各自角度进行了比较全面而深刻的阐述。《万世家传养生四要.谨独》说:“交接多,则伤筋,施泄多,则伤精。肝主筋,阴之阳也,筋伤则阳虚易瘘。肾主精,阴中之阴也,精伤则阴虚易举。阴阳俱虚,则时举时瘘,精淮自出,念虚虽萌,隐曲不得矣。……苟不悔司,以妄为常,乃求兴阳之药,习铸剑之术,则天柱折,地维绝,虽有女娲之神,终不能起冢中之枯骨也,今人好事,以御女为长生之术,如九一采战之法,谓之夺气归元,还精补脑,不知浑浊之气,渣滓之精,其机已发,如蹶张之弩,孰能御之耶?己之精,自不能制,岂能采彼之精气耶?或谓我神不动,以采彼之气,不知从入之路何在也?因此而成淋者有之。或谓我精不出,闭而不泄,谓之黄河逆流,谓之牵白牛,不知停蓄之处,为疽为肿者有之,非以养生,适以害生也。”万氏之见,颇为精辟。纵欲所造成的危害,若不及时中止,纵使女娲之神也无能为力;更荒唐者以御女为长生之术,殊不知闭精不泄不仅可引起淋证,也可导致痈肿。具体说来,纵欲的害处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纵欲是引起性功能障碍的主要原因。阳瘘是男子性障碍的最常见病证。早在“内经”就有房事过度,宗筋驰纵,发为阴瘘的论证。《外台秘要.虚劳阴瘘候》说:“病源肾开窍于阴,苈劳伤于肾,肾虚不能荣于阴气,故瘘弱也”;“五劳七伤阴瘘,十年阳不起,皆(音由,义通)少小房多损阳。”指明少年房事损伤肾阳,是阴痿的主要原因。华轴云在《临证指南医案.阳痿》的按语中说:“有色欲伤及肝肾而致者”。盖肝主筋,肾主精,色欲过度,既伤筋,又耗精,故致阴痿不用。关于阳强,系指yin茎易举,甚则久举不衰,亦可由恣意纵欲所致。《证治要诀.三消》篇说:“多因恣意色欲,或饵金石,肾气既衰,石气独在,肾水无所养,故常发虚阳,不交精出,小便无度,唇口干焦”房事过度,肾阴亏耗,阴虚不能制阳,虚阳妄动;或久服金石丹药,肾水无以济养肝木,其阳盛强,皆可致阳强易举。关于遗精,《证治要诀.遗精》说:“有因思色欲不遂,精色失位,输泄而出者;有色欲太过,滑泄不禁者”。房室过度,或少年屡犯shou淫,耗损肾精,阴虚则精关无制则滑泄自遗。关于精浊,《医心方.卷二十八.治伤篇》“伤盛得气则玉茎当热,阳清浓而凝也”。纵欲结果,败精流于溺窍,滞而难出,时有秽物,若疮脓目眵,淋漓不断?《医心方.卷二十八.治伤篇》引《玉房秘诀》云:“采女曰:男之盛衰何以为伤?……其衰有五:一曰精泄而出,则气伤也;二曰精清而少,此肉伤也;三曰精变而臭,此筋伤也;四曰精出不射,此骨伤也;五曰阴衰不起,此体伤也,”说明房事不知节制,卒暴交合,滥施泄泻,不仅可以导致精泄、精少、精热等精室病证,而且还可引起不射精、阴痿等证,所以说,纵欲的最直接后果是性功能发生障碍。从这一层意义说,欲不可纵也,惟“缓事之”。
《三元延寿参赞书.欲不可纵篇》写道:“欲多则损精,人可保命者,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无光;肺精不交,肌肉清瘦;肾精不固,神气减少;脾精不坚,齿发摇落。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随生,死亡随至。”房事过度,伤精耗液,脏腑虚损,可发生多次病证。例如尿浊。《丹溪心法.赤白浊》云:“人之五脏六腑,俱各有精,然肾为藏精之府,而听命于心,贵乎水火升降,精气内持。若调损失宜,思虑不节,嗜欲过度,水火不交,精元失守,由是而为赤白浊之患。……白浊肾虚有寒,过于淫欲而得之。”关于色厥,《景岳全书.厥逆》云?“凡色厥之暴脱者,……或因相慕日久而纵竭情欲者亦有之。故于事后,则气随精去而暴脱不返。”甚至导致死亡的。现代也证实纵情欲者,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易诱发心肌梗塞而死的。关于腰痛,这是临证极为常见的一种病症,究其原因,与房室过度多有关。陈元择《》三因极一病证论.腰痛叙论》写道:“夫腰痛……以至房劳坠堕,皆能致之”。《景岳全书.腰痛》:“腰痛之虚证十居八九,……或以酒色伤……则悉属真阴虚证。”还可举出很早在《内经》就将房劳列为致病的原因。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所以,从疾病的预防与治疗而言,纵欲也该禁忌的。
从养生学分析,纵欲更为禁忌之列。《素问.上古天真论》说:“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伴百而衰也。”认为饮食无常,劳逸不均,生活无规律,特别是房室生活过度,甚至以醉酒助阳来纵欲,是造成早衰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历代房中养生家反复阐述,不厌其烦。孙思邈认为房中术的主要目的一是为养生,二是补益以遣疾,并非“务于淫佚”、“幸女色以纵情”、“苟求快意”。如果违背了这个宗旨,“贪心未止,兼饵补药,倍力行房,不过半年,精髓枯竭,惟向死近。”纵欲虽取得一时快意,但因为精髓竭绝,终会成短命鬼。养生的关键在于爱惜和固护肾精,对于年高者尤为重要。《三元延寿参赞书》写道:“年高之时,血气既弱,觉阳事辄盛,必慎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纵情,则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美色妖丽,娇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年事已高,肝肾不足,精气已衰,仍不知节制房事,纵情施泄,动摇根本,无疑使寿命缩短,甚至过早夭折。故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中指出:”壮而声色有节者强而寿……壮而声色自放者弱而夭。“事实也证明,这些告诫并非危言耸听。据史料记载,明皇朱载因纵情施欲,阳寿仅36岁。清皇同治,对众多宫室贵嫔还不满足,竟微服私下与妓女行乐,亦过早而夭。所以,纵欲不公有悖于养生法则,亦悖于房中之主旨,无疑是应该戒绝的。
纵欲还不利于优生,甚至引起不育,万氏《广嗣纪要》指出:”配匹之际,承宗祀也;……今人不知宗祀为重,交接以时,情欲之感形于戏谑,燕婉之私,朝暮阳台,故半百早衰,生子多夭且不肖也。“放情纵欲,使人体质虚损,未老先衰,在这种情况下生育的子女多半寿命短促,智力低劣。清叶天士《秘体种子金丹》指出:“今人无子,往往勤于色欲,岂知施泄无度,阳精必薄,纵欲适情,真气乃伤,妄欲得子,其能孕乎?”我们常可见到,夫妻间的频繁性生活是不能孕育的原因之一。因为频繁性交不仅影响精子的质量,而且还影响精子与卵子的结合及着床。此外,嫖客与妓女间的淫乱,受孕机会更少,而且还可使妓女终生都不能不受孕,其中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纵欲而带来的损伤是不容排除的。所以,从提高人口的素质来说,纵欲也当禁忌。
最后,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婚外性生活,包括同性恋,是性病传播蔓延的主要途径。梅毒一病,早在明代,因与外国通商即传入中国,首先在广州沿海一带流行,考试又叫“广疮”,又称花柳病,即寻花问柳之意。封建官僚,文人学士,据史书记载,染上梅毒的大有人在,明有《金瓶梅》的作者(?)屠,清有同治皇帝,均因治疗棘手而亡。在旧中国,性病的流行与蔓延更为猖厥,因妓院大量存在。现在妓院已取缔,但私娼多见,故本已灭迹的性病又死灰复燃。这些都与性乱行为有关。所以,纵情施欲的人--嫖客与妓女是性病传播之源。从这一层上说,为了人类的健康与文明,对淫乱者必须绳之以法,不仅仅是禁忌所能解决的。纵欲的危害,概而言之是生疾损寿,其根本缘由是损耗了肾精,万氏《家传养生四要》写道:“今之男子,方其少也,未及二八而御女,以各通其精,则精未满而先泻,五脏有不满之处,他日有难形状之疾。至于半百,其阳已痿,求女强合,则隐曲未得而精先泄矣,及其老也,其精益耗,复近女以渴之,则肾之精不足,取给于脏腑,脏腑之精不足,取给于骨髓,故脏腑之精竭……。尸居余气,其能久乎?”由此可见,反对纵欲,主在在于固护肾精。以养生家的观点言,精是生命的根本,积精、固精、养精是摄生延年的关键。《抱朴子内篇.微旨卷》说:“宝精爱气最为急也。……精为生气,气能生裎,营卫一身,莫大于此。养生之士,先宝其精,精满则气壮,气壮则神旺,神旺则身健而少病。”说明精盛则气壮,则神旺,精、气、神俱旺,则能却病延寿,所以养生之道,务在保=精。而纵欲的结果不仅仅是精不潜藏,且日益谒绝,先为肾之生殖之精不足,继之脏腑之精不足,继之髓海不足,而产生相应的病理改变。现以肾精耗损为例:肾藏精不足,一方面“水亏其源,则阴虚之病叠出;火衰其本,则阳虚之症叠生。”肾主生殖,精注则有不育;或为阳痿、早泄,女子宫虚经闭;或为相火亢盛欲火内炽,阴不制阳,则可见男子阳强,女子自白病候;肾主作强,肾精匮乏,不但发育迟缓,形易衰老,痿软无力,而且智能低下,健忘迷惚,神志痴呆,反应迟钝,行动笨拙;肾为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宜藏不宜泄,君相火动,封藏失职,则为遗精、滑泄;肾为水脏,主津液,肾精不足,关门不利,则为肿满;关门失阖,则为小便不禁;肝肾同源,肾精不足,不能函养肝木,则头晕、耳鸣等。可见房劳损肾伤精为其基本病理改变。所以节欲保精者则和平寿考,纵欲损精者则伐年命。所以,欲绝不可纵也。然而对于纵情者施欲者来说,怎样去进行控制呢?最主要的是收心养生。主闭藏者肾,主流泄者肝,二脏皆有相火,且上系于心。君火为物所感易动,心动则相火亦动,动则精自走,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亦暗流而流泄矣。朱震亨《房中补益论》说:“儒者立教曰:正心、收心、养心、皆所以防此火之动于妄也。医者立教,恬淡虚无,精神内守,亦所以防火之动于妄也。盖相火藏于肝肾阴分,君火不妄动,相火唯有禀命守位而已,焉有燔灼之虐焰飞走狂势也哉。”所以要收心、静神、养性,防淫邪之念萌生。其次,房事要节制,不可频繁滥泻。清梁章钜《退阉随笔.卷十二》写道》“养生自以绝欲为第一义。然少壮之年,诚难言之,且不求嗣续,即讲闭房,亦不可为训。吾儒平实之方,在节欲而已。昔董子言,治身者以积精为宝。身以心为本,精积于其本,则气血相承受,而形体无所苦。故君子甚爱气而谨游于房。新壮者十日而一游于房,中年者倍新壮,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之月,当新壮之日,而上与天地同节矣。”所论颇为平实。但是否按此而游于房就是节欲则另当别论。然而夫妻间要控制感情,砂要贪图一时之快,不一定需要独卧,异床异被,相反“夫妻同寝,彼此都一毫不动欲念,互相抱持而睡,则阴阳之气互相感受,互相调剂,极有益处。”总之以节制为宜。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房中节度篇》所述:“二十以前二日复,二十以后三日复,三十以后十日复,四十以后三月复,六十以后七月复”。随着年龄增长,性机能亦渐衰退,按此来安排房事生活,肯定有益无害,但也不应这么机械。总以欲而不淫,欲而不乱,劳而不倦,畅神悦志为度。
由上可知,我国古代性养生“欲不可纵”的观点,清楚告诉人们,性与饮食一样,虽是人们的基本需要,但是一可放纵,要有节制,要科学地安排房事生活;否则就会损身折寿。如果大家都能了解到这一层,那么人们的性生活就可建立在科学指导基础之上,淫风也就可能失去存在的社会土壤,虽然这个问题还与很多因素有关连,但从性保健方面分析,绝大多数人是会接受这种观点的。显然,性生活要节制的观点与现代西方泛性爱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反对性乱行为,提倡贞节贞操,是我国传统文化文明的精萃之一,“欲不可纵”观点实际上也包含了这种道德观念在内。
所以,要在我国做好性病的预防工作,其中就包括对我国古代性科学的整理与继承;按我国传统文化的特点,让人们从自身的角度,从家庭角度,彻底认识性乱行为的危害,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性行为,树立良好的性道德观,这可能在某种意义上比法律、法规的效力还要切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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