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 (记者魏 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对2014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进行考核,通过培养对象的专题报告水平、平时表现及游学轮转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于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组织召开培养对象专题报告会,每个培养对象利用15~20分钟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汇报;邀请3名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药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题报告、查阅原始学习资料等方式,根据《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年度考核表》进行评分;根据培养对象考核结果,填写《2014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于2014年启动,项目为期5年,旨在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