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医药动态 >> 政策法规 >> 正文

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第 15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1 14:24:21

  二、培养目的

  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三、培养方式

  (一)统筹不同形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建立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在职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进修相结合,师承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普通与重点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二)根据培养对象、培养条件、培养内容,采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对农村中医药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中医全科知识、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全方位的培训,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采用与中医药院校联合办班、选送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专家讲座、专项技术培训、诵读中医药经典著作,举办中医药知识技能竞赛及电视电台专题讲座、网络远程视频教育等方式方法,开展农村中医药人才培训。

  四、培养要求

  (一)乡村医生培养

  1.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4〕15号)、《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15号)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纳入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其中,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乡村医生每两年要接受100学时以上培训。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