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易·下经第 33 页
63. 既济(卦六十三)
水火既济
完成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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