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外伤性疾病与周围血管疾病 第二节 水火烫伤
水火烫伤是指因热力(火焰、灼热气体、液体、固体)、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及电而引起的损伤,西医称为烧伤。早在晋代(肘后备急方)中就有。烫火灼伤用年久石灰敷之或加油调”和“猪脂煎柳白皮成膏外敷”的记载。烫伤后轻则局部红斑,次则水疱,重则皮肉焦黑或筋骨外露,损及脏腑。
[病因病机]
由于强热作用于人体,热毒人侵,气血瘀滞,轻者皮肉腐烂,重者热毒炽盛,伤及体内阴液,或热毒内攻脏腑,以致脏腑失和,阴阳失调。
[诊断]
本病的诊断,实际是对烧伤后伤情作一个较准确的判断的过程,而准确地判断患者的伤情,对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判断预后好坏有重要意义。一般而言,烧伤后伤情的严重程度与烧伤的面积和深度有密切关系,另外与烧伤的部位、患者年龄、体质、烧伤的原因及是否有并发症等亦有关。
一、烧伤面积估计
(一)中国九分法此法将成人体表面积分为11个9等份。其中,头面颈部为9%,双
上肢为2个9%(即18%),躯干前后(各占13%)及会阴(占1%)为3个9%,双下肢包
括臀部为5个9%+1%(46%)。(见表14-1)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 绿色通道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