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外伤性疾病与周围血管疾病 第二节 水火烫伤第 6 页
二、外治法
创面是一系列并发症的根源,创面处理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疾病的病情演变过程和创面愈合情况,故必须保持创面清洁以预防和控制感染。Ⅱ度创面争取痂下愈合,减少疤痕形成。Ⅲ度创面,早期保持焦痂完整干燥,争取早期切痂植皮,缩短疗程。
(一)清创术;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清创时可先予止痛剂,再用37℃左右外用盐水或2%黄柏溶液清洗创面,较大水疱应刺破,小水疱可不刺破,创面周围用酒精或新洁尔灭消毒,创面清洗干净后用消毒纱布吸干。
(二)包扎疗法中小面积烧伤,不合作的小儿患者,或病室条件较差者,在清创后,可内用紫草油纱布敷创面,外用3—5层纱布加厚棉垫包扎。浅Ⅱ度烧伤可于伤后2周左右首次换药,如发生感染可提前换药。Ⅲ度烧伤可在伤后5天换药,包扎期间应密切观察敷料是否有渗液,如渗出液为绿色恶臭分泌物,则考虑绿脓杆菌感染的可能。
(三)暴露疗法适用于大面积和不便包扎的烧伤,以及创面污染较严重的烧伤。此法要求患者须住单独隔离病房,保持室内温度在25℃一30℃。创面经清创术后,外涂湿润烧伤膏,每日1次。
(四)焦痂处理与植皮干焦痂下细菌不易生长,因此应保持焦痂干燥。无感染的焦痂,面积在10%一20%以内,应争取伤后2—7天将痂皮切除,立即植皮。面积较大的可分期分区切痂,或用中药浸泡患处促使痂皮早日脱落,再行植皮。手部深Ⅱ度和Ⅲ度烧伤,可在伤后72小时左右行早期植皮,植皮原则上取自体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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