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疾病大全 >> 中医五官科 >> 眼部疾病 >> 正文

化学性眼外伤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眼科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4 10:52:55

中医眼科病:化学性眼外伤第 2 页

    [临床表现]

    当酸碱物质进入眼内后,轻者仅见灼热刺痛,畏光流泪,白睛微红,黑睛轻微混浊等;重者则伤眼剧烈疼痛,高度羞明,热泪如泉,胞睑肿胀难睁,白睛混赤壅肿或呈灰白色坏死,黑睛混浊肿胀甚至穿孔,波及深部组织(特别是碱性物质致伤)可出现黄液上冲,瞳神紧小、干缺,晶珠混浊,甚或眼珠陷没等。

    酸性与碱性伤的区别主要根据病史。其临床区别:一般说来酸性伤创面边界清楚,创面较浅,不扩大加深,伤后数天与受伤当时无明显区别,坏死组织容易分离脱落,眼内组织反应较轻;碱性伤创面边界不清,创面较深,且易扩大加深,伤后2—3日与受伤当时相比,明显扩大加深,坏死组织不易分离,眼内的反应较严重。

    [诊断依据]

    有明确的酸碱入目史,特别注意其量和作用时间及浓度,是否就地处理等。眼部表现依受伤的程度而定。

    [辨证论治]

    本病以彻底清除眼部酸碱物质,减轻眼部组织损伤,预防并发症,提高视力为原则。争分夺秒地在现场彻底冲洗眼部是处理酸碱烧伤的关键,及时彻底冲洗能使烧伤的损害减低到最小的程度。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疾病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种疾病:
  • 下一种疾病: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