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医学百科 >> 老年 >> 正文

修改老年法完善老年人司法救助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老年保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2 16:15:52

    促进养老服务均等

    目前,老年人享受的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在城乡之间、不同阶层和不同身份的人群之间存在着极大差异。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

    报告建议,老年法应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平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国家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包括农村老人、老年妇女、残疾老人、贫困老人和高龄老人等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状况,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等。

    明确精神慰藉内容

    在赡养纠纷案中,儿媳、女婿不协助或者阻挠老年人的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占有相当比例。将配偶纳入法定赡养人范围,把夫妻赡养双方老人的义务明确化,有利于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报告建议老年法将赡养人的范围从老年人的子女扩大为老年人的子女和子女配偶。同时,在赡养纠纷案中精神慰藉的诉求增多,法院在审理中缺少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建议老年法明确对老年人精神慰藉的内容、履行方式、法律后果和救济途径等,以保证赡养质量。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