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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苗汤广告为何能招摇过市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健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12 8:24:42

  工商、质监部门联合查明,老苗汤的制造商湖北省随州市万松堂康汇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药字号、健字号均不存在。药监部门等通过核查发现,全国范围内都没有老苗汤这一药字号、健字号、食字号注册产品。

  “辅助变治疗,凭空瞎编造,刻意吓唬人,绝对夸疗效,广告托泛滥,获奖级别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孙斌园告诉记者,类似老苗汤这样虚假医药广告忽悠神功无非是这六大招,均违反了我国广告法中有关医药、保健品广告不得使用承诺用语、不得利用专家为产品做宣传,更不能利用患者现身说法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等规定,但是众多媒体却将规定视作空文,堂而皇之刊登着神医、神药的各种忽悠大法。

  罚金低部分媒体公然抗法

  老苗汤广告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纯属虚假,违法事实确凿。而这样的虚假广告,为何能招摇过市呢?

  负责监管医药广告的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认为,虚假医药广告泛滥主要是三关失守。

  第一关是审查备案关。“一些媒体重利轻责,为了广告收入放任虚假广告刊播。”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医药广告发布流程,所有医药广告都必须先在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后发布,但是很多媒体无视这一规定擅自发布。而工商部门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都是事后查处。

  第二关是查处处罚关。“发布一则虚假广告往往为药品生产销售商带来巨额利润,而现在的处罚对象是媒体、处罚金额也仅是广告费的两三倍,这对于药品生产销售者来说根本是隔靴搔痒、九牛一毛。”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第三关是追责关。安徽一家省级都市报曾经因虚假医药广告被处以罚款30万元,停止刊载广告1个月的处罚,但是该媒体根本未服从处罚,继续刊登虚假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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