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中医中药 >> 民间医药 >> 传承发展 >> 正文

抢救民间医药有了时间表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14 22:43:45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结合各自的专业和优势,将安全有效的民间医药技术、方法、方药和器械吸收利用到本专科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同时将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医药知识产权所有人合法权益保护。

  人员管理方面,力争在2012年底完成全国民间医药技术和掌握民间医药技术的人员信息数据库基本架构。鼓励和引导掌握民间医药技术和方法的人员通过参加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民间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通过考核和评议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试点探索将掌握民间医药保健技能但未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通过参加中医职业技能鉴定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但是目前对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筛选评价重视不够,民间医药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民间医药捐献相关政策不到位、渠道不够畅通,亟需进一步挖掘整理。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