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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1 14:24:21

  (六)加快农村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培养计划。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农村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七)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的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可根据本《指南》其他部分制定。

  二、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县中医医院应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2.将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应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3.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个部委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有关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的要求,重点提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地方增补药品的中药有关费用的报销比例。

  4.制定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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