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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第 7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1 14:24:21

  (二)人员配备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48号)的要求,合理配备人员。院级领导班子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药剂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应符合要求。

  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三)中医药特色建设

  重点建设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并以专科为依托,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订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逐步实施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临床路径。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鼓励创新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发〔2009〕20号)等文件要求,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治未病”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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