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古籍文献 >> 中医古籍 >> 外经微言 >> 正文

水不克火篇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0 13:41:03

大封司马,问于岐伯曰:水克火者也,人有饮水而火不解者,岂火不能制水乎?岐伯曰:人生于火,养于水。水养火者,先天之真水也;水克火者,后天之邪水也。饮水而火热不解者,外水不能救内火也。

大封司马曰:余终不解其义,幸明示之。岐伯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寅实有火也。天地以阳气为生,以阴气为杀。阳即火,阴即水也。然而火不同,有形之火,离火也。无形之火,乾火也。有形之火,水之所克。无形之火,水之所生。饮水而火不解者,无形之火得有形之水而不相入也。岂惟不能解,且有激之而火炽者。

大封司马曰:然则水不可饮乎?岐伯曰:水可少饮以解燥,不可畅饮以解氛。

大封司马曰:此何故乎?岐伯曰:无形之火旺,则有形之火微。无形之火衰则有形之火盛。火得水反炽,必多饮水也,水多则无形之火因之益微矣。无形之火微,而有形之火愈增酷烈之势,此外水之所以不能救内火,非水之不克火也。

大封司马曰:何以治之?岐伯曰:补先天无形之水,则无形之火自息矣。不可见其火热饮水不解,劝多饮以速亡也。

陈士铎曰:水分有形无形,何疑于水哉。水克有形之火,难克无形之火,故水不可饮也。说得端然实理,非泛然而论也。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