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重视并发挥人才资源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建立符合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协调发展要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加强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特色人才、基层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评价政策机制为关键,统筹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打造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多元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拓展人才服务领域,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多途径、分阶段推进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构建中医药人才多元化发展格局。重点培养中医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优先发展基层中医药人才。
——继承创新,提升素质。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围绕中医药五大资源功能发挥,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弘扬中医药文化与提高职业胜任力相结合,培育敬德修业职业精神与提高学术水平相结合,全面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化工作。注重医教协同、科教融合的发展模式,强化系统提升、精培重用的培养理念,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服务保障体系,激励中医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养凝聚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人才数量规模稳步增长,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法制环境得到优化;符合中医药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人才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持作用更加明显。
——中医药人才数量规模稳步增长。中医药人员增量占卫生人员增量的15%,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89.33万人;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69.48万人,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人才数量稳步增长,基本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总量的20%,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的学历职称、专业结构、地区分布、城乡分布更加合理。
——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布局合理、满足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的继续教育网络基本健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得学分达标率达到90%;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比例达到100%。
——中医药人才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法制环境得到优化。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不同岗位要求的中医药人才标准;完善体现中医药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促进人才成长发展的激励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向基层、中西部地区流动的政策体系;形成“配置优化、评价导向、激励引领、人尽其用”的保障机制和“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 2/8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