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 1月11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南省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对相关条件、程序、权利、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河南省出台的《办法》,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在同一专业内执业满5年的中医医师,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精力申请多点执业,执业地点的数量不限。不过,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征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办法》称,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关于多点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和紧急情况的调用管理问题,《办法》规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参加医师定期考核,行政部门不干预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之间的权责约定。对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内部、技术协作单位之间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办法》简化程序为备案管理,引导城市医疗机构骨干人才下沉基层,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薛书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