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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养生之动要适当,静要得法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养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18 10:00:47

运动养生之动要适当,静要得法

  无论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都不可过度,《博物志》说得明白:“常小劳,勿过度。”过度的活动和过度的静逸一样,都有害于人,使人生病,催人早死,正如《孔子家语》所说:“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

  现代研究也表明,长期过于剧烈的运动,是使人难以长寿的一个原因。美国学者托萨马斯对不同职业的平均寿命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超级球星和拳击手的寿命与学术上有成就者相比,平均要短8岁以上。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四大基石”的第二大基石就讲运动,但在运动之前特别加上了“适量”两个字,称为 “适量运动”。

  近年关于运动与健康研究的一大突破,就是认识到只有轻度和中度的运动,才有益于健康。快走、慢跑、跳绳、跳舞、做操、练拳、滑冰、游泳、骑自行车等,都是适宜的运动项目。这类运动属于“有氧代谢运动”。在运动过程中,经过心、肺的努力,适当加快呼吸和心跳,就可以满足四肢肌肉对氧气需求的增加,机体中氧气的供需处于动态平衡状态。这类轻、中度运动,可以健身、健心、健美。

  过分剧烈的竞技性运动,诸如拳击、100米赛跑,以及跳高、跳远、举重等高强度短时间使用爆发力的竞技运动,则属于“无氧代谢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尽管心、肺用尽全力增加对四肢肌肉的氧气供应,仍然无法满足四肢肌肉急剧增加的氧气需求,于是大脑、肝、肾和胃肠的血管被迫收缩,把血液“挤”出来以供应四肢肌肉,这些重要内脏的自身却处于缺氧状态。所以这类剧烈运动,不仅无益于人,反而危害健康。

  古人强调“养生要善于习动”,习动的关键就在于一定要掌握好“动要适度”。养生,又要“善于习静”,这习静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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