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伤科按摩手法与施治原则第 2 页
3、推法 为疏通复位手法。推者,是以手向前或向外用力,使物体移动之意。作为一种手法,则是以手指或手掌的某一部位着力,在人体一定部位或穴位上作单方向的直线或弧线移动,称为推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使用推法时,以不增加疼痛为度。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气滞血瘀,经络阻塞,筋骨移位等病症。
4、拿法 解痉通络之法。拿是把物体握在手里的意思,用一手或双手多指(或拇、食二指)相对用力捏紧提起施术部位的皮肤、筋肉,称为拿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拿者,或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使用拿法时,应拿放有节律,以不使筋肉从手中滑脱为宜。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筋肉痉挛、脉络阻塞等。
5、揉法 为活散止痛之法。揉是以手回旋地按、抚摩的意思用拇指、多指或手掌(大、小鱼际与掌根)部着力,在一定的部位或穴位上做轻快或沉稳而柔和的回旋动作,以带动该处皮下组织,称为摩法。《厘正按摩因素要术》曰:“揉以和之。揉法以手腕转回环,宜轻宜缓,绕于其上也,是从摩法生出者。”使用揉法时,以不摩擦皮肤为度。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瘀结之肿和疼痛等症。
6、滚法 为活血散瘀,消除疲劳之法。“滚”是不断地旋转着往返移动的意思,用手掌手背的近小鱼际部或除拇、食指以外的掌指关节部着力,在一定的部位上,通过腕关节屈、伸和旋转的连续而节律的协调动作,使产生的力持续作用于施术部位,称为滚法。使用滚法时,以不产生跳动与不摩擦皮肤为度。用力的大小,要根据病情和施术部位及病人耐受程度而定,一般说筋肉薄弱处、新伤、体虚和年老者宜轻;筋肉丰厚处、陈伤、体质强壮者宜重。临床常用于陈伤所致的麻木不仁、肢体酸痛和活动障碍等。
7、搓法 为松散之法。搓是手掌与接触面往返摩擦的意思,用单手或双手掌面着力,在躯干与四肢的某一部位上作用力均匀地快速往返摩擦动作,称为搓法。《厘正按摩要术》中曰:“搓以转之,谓两手相合而交转以相搓也。或两指合搓,或两手合搓,各极运动之妙,是从摩法生出者。”使用搓法时,以不擦伤皮肤与筋肉温热为度。临床常用于腰背与四肢关节的陈伤或寒湿痹症,对于筋肉紧张或痉挛有良好的缓解作用,亦用于四肢部其它手法后的调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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