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疾病在其病程中,由于病毒的侵害、细菌毒素或毒物毒性的作用,大多可见到粘膜、肌肤之下呈现出血点或充血点,状如沙粒,或散在,或密集,或聚积成片,或融合成斑块,因此中医就以“痧”字来命名这些病证,并统称“痧证”,还把这些毒素叫“痧毒”。由于痧证是包含了许多疾病的。一个统称,所以根据不同疾病的不同症状表现,在《痧胀玉衡》及其后的一些医书中,就有了许多痧证名称,象暑痧、瘟痧、斑痧、乌痧、丹痧、疫痧、烂喉痧、抽筋痧、吊脚痧等等。只不过随着科学和医学的发展,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和辨别更加精确,象“纱证”这样笼统的、包括范围很广的病证名称,才渐渐淘汰不用了。但治疗痧证的一些外治法,如淬痧法、放痧法、刮痧法等,却被保留了下来。 痧证是很重的病证,并不是单靠上述外治法就都可以治愈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这些外治法,《痧胀玉衡》说:“痧在肌肤者,刮之而愈;痧在血肉者,放之而愈”,“凡气分有痧,宜用刮;血分有痧,宜用放,此不易之法,至脏腑经络有痧,若昏迷不醒等症,非放刮所得治,兼用药疗之,无足怪也。”也就是说,刮痧疗法适用于痧证初起,痧毒表浅,在肌肤、气分的病证;而放痧疗法则适用于痧毒在血肉、血分的病证。若痧毒深入脏腑,就必须靠药物来治疗了。 刮痧、放痧的目的,《痧胀玉衡》说得也很清楚,这就是“肌肤痧,用油盐刮之,则痧毒不内攻,血肉痧有青紫筋(主要指肘弯、膝弯部的青紫筋,也叫痧筋),刺之则痧毒有所泄,”也就是说,刮痧、放痧的目的、是为了排泄体内的痧毒或说是毒素,使痧毒能得以外排,从而达到治愈痧证的目的。 刮痧所用的工具和刮拭的部位,《痧胀玉衡》载:“背脊颈骨上下及胸前胁肋两背肩臂痧症,用铜钱蘸否油刮之,或用刮舌刨子脚蘸香油刮之。头额腿上之痧,用棉纱线或麻线蘸香油刮之。大小腹软肉内之痧,用食盐以手P擦之。”可见所刮拭的部位,涉及头额项背胸腹上、下肢全身,所用工具则根据皮肤粗厚、柔嫩的不同、肌肉脂肪丰厚、寡薄的差别,分别选用坚硬、柔软的刮具,并且还可以用手指作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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