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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大环境化解中医成材难第 3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22 23:41:43

  四是特殊的就业措施:学员在学习期间,享受了国家的特殊政策照顾,毕业后必须予以回报,必须为中医事业的传承贡献力量。中医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后应被安排到指定的中医临床或教学、科研岗位上从事中医工作至少10年以上。期间,其工资、福利、住房分配等享受全供给全保障(当然要有考核业绩的办法来配套)。

  实行“四特”政策后,中医院校的招生规模应适当控制,确保培养的中医学员能成材,改变“广种薄收”为“保栽保活”,减少招生数,提高成材率。当然,国家财政也要保证中医院校的各项支出资金,中医院校不能搞经济创收,只能以培养合格的中医师、中药师为目标和重点。

  优惠政策保障中医师带徒工作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虽然在2006年就出台了中医带学徒的管理办法,允许中医人员带学徒,但缺乏鼓励和保障措施;加之很多基层卫生行政部门不重落实,效果不佳。笔者建议国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鼓励和保障中医药人员带学徒。

  如符合带徒条件的中医药老师,必须要求带1~2名学徒,学徒与老师签有带教协议并到县以上公证处公证后报当地县区卫生局备案。在3年(最好5年)的带教期内,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由当地县卫生局或中医学会每年负责组织一次考核,在出师时按国家的规定进行出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医学徒出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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