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之“核”第 11 页
产品市场准入
中药新品种的市场准入,须在《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框架下,采取新药注册的方式进行。中医药服务产品须在国家法律、卫生政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框架下进行。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所产生的中医药服务贸易行为,其产品的研发目标,是以服务商品的形式进入国际市场,而其服务商品的品质则由标准规范来表达。本质上,服务商品的表现形式就是标准和规范,因此,中医药服务产品的研发与贸易应当以制定和发布国际标准形式作为切入点,从而取得中医药服务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准入证。
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的机构有三:即ISO、WHO和中医药国际学术组织——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WFCMS)。WHO是政府组织,一般不做产品类标准;ISO是非政府组织,主要制定用于国际贸易的产品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威性更强。但由于国家利益、国际关系环境等因素,ISO制定国际标准的周期较长。WFCMS是总部设在北京的由各国中医药团体组成的中医药国际性学术组织,截止到目前,已制定发布了10个国际标准,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其权威性虽不如ISO,但专业性更强,从业人员的共同语言更多,且阻力小,速度快,更容易推广和使用。因此,通过WFCMS认证中医药服务产品标准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待条件成熟时,即可以A级联络组织的身份,通过快速通道进入ISO或直接与WTO对接。
中医药的医疗保健服务产品与商品一样,上市后还须经历再评价的过程。以便发现问题,优胜劣汰,促进服务产品的完善和优化,从而提高服务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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