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脊柱部伤筋 第三节 腰部病症(下)第 6 页
(分类) 根据椎间盘突出的方向、病理和临床表现,可作如下分类:
1.根据突出的方向,可分为椎体内突出与椎体外突出两大类:
(1)椎体内突出(又称纵向突出) 仅觉腰背部疼痛,无神经根受压症状。造成椎体内突出的原因有两种,一是髓核内压力增高;二是软骨板或椎体因受损伤或疾病而变薄弱,使髓核有穿过软骨板凸入椎体内的可能。一但发生椎体内凸出,髓核即在椎体内占居一定的位置。此类突出的发生率,据施莫尔氏在三千具尸检中,发现此种改变者占百分之三十八.故后人有把椎体内凸出称为施莫尔氏节的命名。
(2)椎体外突出 即椎间盘的纤维环破裂、髓核向外膨出。由于椎间盘和后纵韧带(下腰段)在解剖学上的弱点,髓核易从椎体后缘、后纵韧带两侧向椎管内凸出,压迫脊神经根,产生临床症状。形成这种改变的因素,常是纤维环先有退变,而髓核的膨张力正常加上某种外在因素造成的损伤,肌肉和韧带的紧张,使髓核从裂隙处向椎体外凸出。这种改变多发生于负重及活动量较大的腰4、5和腰5骶1椎体之间,腰3、4椎体之间较少见。
2.根据椎间盘突出的病理及临床表现可分为三种类型:
(1)幼弱型(又可称隐藏型) 为纤维环不完全破裂,仅纤维环的内层破裂,外层尚保持完整。纤维破裂的软弱部,可因椎体之间压力的排挤作用,使髓核及纤维环组织向软弱部的外围膨出。突出物的大、小与纤维破裂程度和椎体间压力的高低成正比,与外界阻力的大小成反比。即纤维环破裂严重、椎间隙压力大、外界阻力小,突出物就大;反之,纤维环损害轻、椎间隙压力小,外界阻力大,则突出物必然缩小,甚至消失。因突出物大小不一,其症状可轻可重。
(2)成熟型 即纤维环完全破裂,髓核自断端向外移出。若突出物上被一薄膜,而与邻近组织隔绝,可不发生粘连;若突出物表现无被膜,则可与邻近组织形成粘连。其临床症状为持续性的,而且逐渐加重。也有突出物以蒂相连,游离于椎管内神经根之前内侧或外侧,可造成脊柱侧弯时左时右的变换。有时破裂的纤维环组织大块向后突出,排挤或穿破后纵韧带,压迫马尾神经根的前侧,成为中央型椎间盘突出症,出现鞍区麻木、双侧坐骨神经痛与大、小便功能障碍的等。
(3)移行型 介乎前两型之间,纤维环接近完全破裂,如继续发展,纤维环可完全破裂,若处理得当,膨出的髓核可缩回椎间隙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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