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属人体组织结构 中医学运用了五行类比联系的方法,根据脏腑组织的性能和特点,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系统,从而形成了以五脏(肝、心、脾、肺、肾)为中心,配合六腑(胆、小肠、胃、大肠、膀胱、三焦),主持五体(筋、脉、肉、皮毛、骨),开窍于五官(目、舌、口、鼻、耳),外荣于体表(爪、面、唇、毛、发)等的脏腑组织结构系统,为脏象学说的系统化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医学根据"天人相应"的观点,运用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方法,将自然界的有关事物或现象也进行了归属,并与人体脏腑组织结构的五行属性联系起来。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等相联系,这样就把人体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反映了人体内外环境之间的相互收受通应关系。例如春应于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阳气生发,万物滋生,人体之肝气与之相应,故肝气旺于春。 (2)说明五脏病理变化的相互影响 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递,谓之传变,即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亦可以传于本脏。从五行规律来说,则病理上的传变主要体现于五行相生的母子关系及五行相克的乘侮关系。 (l)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种情况: 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系病变从母脏传来,并依据相生方向传于属子的脏器。临床多先见母脏病候,继则又见子脏病候。如水不涵木证,即肾阴亏虚,不能滋养肝阴,阴不制阳,以致肝阳虚亢,临床可见腰膝酸软,耳鸣遗精,眩晕,健忘,失眠,急躁易怒,咽干口燥,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等症。 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系病变从子脏传来侵及属母的脏器,临床多见先有子脏病候,继则又见母脏病候。如心肝火旺证,即心火亢盛而致肝火上炎,可见心烦失眠,或狂躁谵语,口舌生疮,舌尖红赤疼痛,又兼见烦躁易怒,头痛眩晕,面红目赤等症。 (2)相克关系传变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两种情况: 相乘传变,即相克太过而致疾病传变。如木亢乘土,即肝脾不和证或肝胃不和证,临床多见肝气横逆,侵及脾胃,导致消化吸收功能紊乱。多先见肝病证候,继则又见脾气虚弱或胃失和降证侯。如肝气横逆,可见烦躁易怒,胸闷胁痛,眩晕头痛等证。横逆犯胃则继见恶心,嗳气,吞酸,呕吐等症。横逆犯脾则继见纳呆,厌食,脘腹胀满,大便溏泄或不调等脾虚失运病证。 相侮传变,即反克为病。如木火刑金,即肝火犯肺之证,临床多见心肝火旺,肝火亢逆,上犯肺金,灼伤肺津或肺络,一般先见胸胁疼痛,口苦,烦躁易怒,脉弦数等肝火亢盛之症,继则又见咳嗽,甚则咳血,或痰中带血等肺失清肃之候。由于肝病在前,肺病在后,病变由被克脏传来,故属相侮规律传变。 应当指出,所谓五行母子或乘侮关系之传变,在临床上并不是必定要发生的,此种传变发生与否,还与脏气虚实、病邪性质,以及护理治疗等多方面因素或条件有关,一般来讲,脏气虚则传,脏气不虚则不传或难以传变,对此应灵活看待,不能机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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