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经验:阎艳丽应用细辛经验第 3 页
用量不必拘于“不过钱”
关于细辛的用量问题,阎艳丽认为,所谓的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指的是单用细辛,或细辛研未冲服时用量不要超过一钱(3克)。因为《神农本草经》把本品列为上品,且认为其“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长年”。《伤寒论》351条“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其中细辛用到“三两”,即使按“古之一两,今之于一钱可也”(《本草纲目》),其用量也超出“过钱”的标准;何况据考证东汉制一两折合现代13.92克(《中国度量衡史》)。现代研究认为,细辛中的有毒成分为黄樟醚,细辛在煎煮30分钟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大大下降,仅存原材料的2%,不足以引起中毒。细辛与附子、白芍配伍均可减轻相应的毒性。临床应用细辛时的剂量可根据病情适当加大,剂量大时要煎煮30分钟以上。
总之,阎艳丽认为,细辛上可医头痛、口疮、喉痹、牙痛、眼目诸病;下可治疗寒疝、阳痿。外走四肢,达皮毛,疗风湿痹痛;内能开肺气、走腠理、温肾,治咳喘、小便不利。临床中外感与内伤疾病均可据证选用。但细辛辛温,《本草汇言》云:“其性升散发燥,故凡病内热,及火升炎上,上盛下虚,气虚有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法皆禁用。”阎艳丽告诫,临床应用的原则是要“详于辨证,有是证则用是药”。而对于《本草经集注》所说之“恶狼毒、山茱萸、黄芪,畏消石、滑石,反藜芦”,则需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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