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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内科学》教材存在的几个问题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3 22:31:33

  第六章“痛风的概述”中“本病可归属于中医学‘痹病’、‘肢体痹’等范筹。”但笔者认为:一是痛风不能混同于一般风寒湿痹的“痹病”。二是中医学没有“肢体痹”病名。三是中医学有“痛风”病名。始见于《丹溪心法·痛风》曰“其痛风痛有常处,其痛处赤肿灼热,或浑身壮热。”等。因此西医的“痛风”病与中医“痛风”病名一致。

  笔者建议:西医病名要依据ICD10标准,中医病名应以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为准加以规范。加强中西医病名对照研究。

  “病因病理”中的问题

  西医病因病理

  各节对该项撰写的体例、内容不统一,而且多文不对题。如支气管哮喘的“西医病因病理”写的是“(一)病因及发病机制:1.病因、2.发病机制;(二)病理(病理解剖)”。慢性心力衰竭的“西医病因病理”写的是“1.病因、2.诱发因素、3.发病机制(无“病理”,即无病理解剖内容)”。心绞痛的“西医病因病理”写的是“1.病因和发病机制、2.病理(病理解剖)”。心肌梗死的“西医病因病理”写的是“(一)病因和发病机制;(二)病理1.病理解剖、2.病理生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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