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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的实用效价与研究原则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 16:23:50

□ 聂惠民  北京中医药大学 

  经方是与宋元以后的时方相对而言,汉代以前的方剂称为经方。其称具体有三种说法:一为后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方技类记载的经方十一家,这是指汉以前的临床著作;二是指《素问》、《灵枢》、《伤寒论》与《金匮要略》所载的方剂。三是专指《伤寒论》、《金匮要略》的方剂。说法虽有多种,但一般所说的经方,常常是指第三种,即指《伤寒论》所载113方,《金匮要略》所载262方而言。
  一、经方的实用效价
  《伤寒杂病论》是我国第一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临床医学巨著,创立了独特的六经辨证理论体系,融理、法、方、药为一体,为中医临床医学奠定了基础。这部经典医籍自问世以来,既适用于外感,亦适用于杂病,至今仍广泛适用于内、外、妇、儿及男科疾病。
  立法组方严遵经旨  仲景组方遵《黄帝内经》旨义,依“方证相应”之宗旨,以“凭脉辨证”为基础,根据四诊所获得的具体脉症,严格依据病证而确定立法组方。方证相应,是仲景组方的一大原则,要求组成的方剂,必须与病证相对应,故仲景指出“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所以病证是组方的标准和依据。然病证又是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病势等多种方面的概括,针对这些方面,确定组成方剂的法则,即祛除致病因素、防止病势发展、调和病机、康复机能。可见仲景组方体现其“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严遵方证相应的组方宗旨。
  仲景组方是在辨证立法的基础上,选择功能恰当,疗效卓越的药物做为组方的基本药味,而且尊重《黄帝内经》所载“主病之为君,佐君之为臣,应臣之为使”的组方层次,做为方剂的组成结构,故仲景所组之方,每首方剂之君、臣、佐、使,层次分明,配伍协调,功能明确,充分体显了经方的特色。
  仲景运用方剂的恒定原则,是以辨证为前提,依据辨证结果,作为论治标准,以此选用方剂。如风寒表证当发汗或解肌,则用麻、桂剂;里证热实,当攻下清里,则用承气剂;里证虚寒,当建中温里,则用建中、理中剂等等。皆是首先辨证,继而立法,而后选方。若方剂有加减变化时,亦严格遵守“方随证变”的原则,即在辨清主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明兼症,根据选用的主方,进行加减变化,如此皆以说明辨证为用方的恒定原则。
  经方的效价  经方的效价可概括为“普、简、廉、效”,这亦是仲景方药的四大特点。即采用经济实惠,效果优秀的常用药物,以精简的药味,科学的配伍,组成方剂用于治疗外感病与杂病。若正确辨证,依证施方,融会贯通,则收桴鼓之效。仲景之方历经各朝代名医实践,长盛不衰,疗效永存。如清代名医陈修园称赞仲景经方“其效如神”、“愈用愈神奇”。可见经方的效力之大,影响之深,受益之广,是无法比拟的。经方效价可概括为:功效优良、方小力专、药简效宏、一方多用、经方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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