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指令”是影响中药发展的双刃剑第 5 页
拓宽发展途径
加强政府层面的对话与合作
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对话,解决《指令》对中药注册不合理或不可行的限制,包括延长过渡期时限、降低注册费用等等。加强与欧洲各国自然健康联盟或补充医学组织的合作,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探索形成传统医药管理框架并推进欧盟食品补充剂制度。通过政府间的对话,中医药在欧盟发展遇到的难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使中医药能够更好地为欧洲民众服务。
鼓励有实力的国内中药企业与国外大型制药企业合作
我国的中药企业在研发中药产品方面相比国外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并且,中国生产的中药在海外广受民众欢迎。所以依靠优势资源,国内的制药企业应抓住机遇,找到与国外大型制药企业合作的途径,共同开发欧盟的中药市场。例如,利用欧洲相对富有的土地资源,可以尝试在欧洲本土进行中药的规范化种植,借鉴大型制药企业的丰富研发经验,进行中成药的规范化生产和新药研发。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一方面,国内中药企业可以充分学习国外大型企业的丰富经验,推动中医药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另一方面,国外大型制药企业参与中药的开发,有利于树立中药品牌,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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