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科研教学 >> 科技成果 >> 科技成果常识 >> 正文

中医药科技成果鉴定、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规程(试行)第 6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14 6:56:06

  (三)鉴定(评审)会程序:

  1.成果完成单位报告成果研究情况;

  2.专家提问、成果完成人答疑;

  3.专家审查、综合评议、作出书面鉴定(评审)意见(成果完成单位退席);

  4.专家按照《科技成果国家秘密技术密级评价方法)确定科技成果密级;

  5.专家在鉴定(评审)意见上签字;

  6.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宣读鉴定(评审)意见。

  第二十四条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